我校和光明日报社11月6日联合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王利明副校长和法学院朱景文、张志铭、冯玉军、张翔五位法学专家出席研讨会。
会议高度评价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深刻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依法治国进程具有里程碑意义。
光明日报总编辑何东平、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靳诺出席研讨会并致辞,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表见解。同时研讨会邀请首都理论界专家学者,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聚焦法治中国建设中亟待解决的前沿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就是要努力推出更多有针对性、有分量的理论成果和政策建议,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我院教授王利明,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高小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制度研究室主任韩旭,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教研部科社室主任郭凤海,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教授杨德山,法学院教授朱景文、张志铭、冯玉军、张翔等首都理论界专家学者也先后发言。
与会专家学者强调,法治是人类文明之树上的硕果,是人类迄今发现的最佳的国家与社会治理方式。依法治国离不开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依法治国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前进,才能保证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的国家性质和政治价值目标相一致;才能保证依法治国各个环节协调统一,保证法律机构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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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曹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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