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2015/6/19
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此次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自选课题。
重大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12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6万元,青年调研项目资助经费3-5万元。自选课题经费自筹,但评审程序、评审专家、评审指标、成果鉴定与资助课题实行“四统一”,按期结项且研究成果鉴定等级为优秀的,给予后期经费资助。今年对自选课题进行改革。根据专家评审得分,在自选课题的全部申请中,择优确定2项作为重点课题、19项作为一般课题,给予相应的资助经费。青年调研项目中的4项,从申报的青年调研项目(自拟选题)中择优立项,给予相应的资助经费。
申报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的,题目从《课题指南》中选定;申报自选课题的,自拟选题,但应当充分考虑选题的实践和理论价值。
申报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申报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 申报青年调研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或为法学专业在读博士生(二年级以上,可以与撰写博士学位论文相结合),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应在35岁以下(即在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申报自选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限参加本年度中国法学会课题一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等中央部委批准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的,或承担中国法学会年度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请。立项后发现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以相同研究内容申报国家级或其他省部级课题的,予以撤销。
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创新之处:
1. 简化申报手续,不需要申请人提供职称和学位证明;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等手续,在拟立项后办理。
2. 进一步强化课题选题的针对性和课题成果的应用性。
3. 适度增加课题立项数和经费支持的力度。
4. “青年项目”改为“青年调研项目”,全部要求采用实证调研的研究方法。
5. “青年调研项目”申报条件放宽至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最低应为今年9月升入博士二年级)。
6. “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均采取命题选题与自拟选题相结合的方式,即除了命题选题之外,留出一定的数额由申请人自拟选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自拟选题部分从“自选课题”的申请中择优确定;“青年调研项目”的自拟选题部分直接以“青年调研项目(自拟选题)”申报。
烦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通知详情,下载并填写《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按照《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和《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予以填写,于2015年8月8日前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clskt2015@126.com及researchlaw@126.com, 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均为:申请人+学科+课题名称。只需邮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无需寄纸质版。
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