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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通知

2016/3/1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已经开始。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425日之后出生)。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附件2),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30-5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18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42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4)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8)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项目申报材料可从本通知或全规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烦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仔细查看通知详情(附件1),于416日前按照以下材料准备并交至明法504,电子版发送至:researchlaw@126.com

材料准备要求:

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纸质材料包括:(1)申报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2016年国家重大(点)课题投标书》(附件3)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2)申报其他类别课题:《2016年申报书(其他类别)》(附件4)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附件5)一式7份。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通知.doc

附件2:2016年重大和重点课题招标指南.doc

附件3:2016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附件4:2016年申报书(其他类别).doc

附件5:2016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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